近日,海沧法院发布了一起与未成年人维权有关的案件,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未成年人小林参加研学机构组织的研学活动时,在未被告知且未有工作人员指引的情况下,擅自进入未安排项目的 “气垫滑梯” 区域玩耍,结果被弹飞摔成左臂骨折,经鉴定为九级伤残。小林父母认为研学基地安全措施不足,将其告上法庭,索赔 35 万余元,而研学基地却称 “他自己乱跑,设备没问题”。最终,法院判决研学公司承担 70% 责任,小林自担 30% 责任。
• 研学基地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:小林父母主张研学基地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和隔离措施,安全巡查严重缺失,未对未成年人小林尽到特殊保护义务,导致小林受伤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研学基地则辩称小林是擅自进入未安排项目的区域,且设备本身没有问题,其自身存在一定过错。
• 小林自身是否存在过错 :小林年满 16 周岁,认知能力接近于成年人,应当知道气模这类存在一定高差的儿童游乐设施不够稳定,存在从高处跌落或弹出的危险,却在明知该区域不是研学课程、无领队或教练在旁指引以保障规范、安全游玩的情况下,自行到此区域游玩,对自身安全未尽到足够注意义务,存在一定过错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,宾馆、商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以及公共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本案中,研学基地对不在研学项目内但处于开放状态的气垫床,既没有设置禁止使用标识,也没有安排安保人员或者作出安全提示,存在过错,应当承担主要责任。
同时,小林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对自身行为的危险性应当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,其擅自前往未安排项目的气模区域玩耍,对自身受伤也存在一定过错,应承担次要责任。综合双方过错程度,法院酌定就本案中小林的损失,研学公司承担 70% 责任,小林自担 30% 责任。
• 研学机构与基地的责任与义务 :研学机构和活动基地应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,提高专业人员队伍素养,优化课程体系,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研学服务。健全安全保障措施,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,配齐配足安全保障人员,加强应急医疗及安全处置培训,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和研学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• 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与自我保护意识 :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,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,使其在参与各类活动时能够自觉遵守规则,避免进入危险区域,确保自身安全。
• 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 :教育、文旅等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,强化部门联动,为研学旅行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保障。加快建立完善的行业标准和管理细则,按完善部门备案、学校组织、基地承办、机构服务等机制,加强对研学活动全链条规范化监管。同时,明确主管部门、学校、研学机构、活动基地等多方主体责任,各司其职、各尽其责,强化责任落实监管。
这起案件提醒着我们在组织和参与各类活动时,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,各方都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,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